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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人事——发脾气别选错对象

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07/24 01:25   北京娱乐信报

  职场呆久了,脾气二字早已不知该怎么写,似乎一早从做人的词典里删除,逢人堆笑,曲意逢迎,过去自认为俗不可耐的事情如今竟做得脸不红心不跳,俨然江湖上的老油条。

  记得大四那年刚进单位实习的时候,一个办公室里有四个人,却比水泊梁山的一百单八将更杀气腾腾。还好我是个局外人,但也恰因为是局外人,他们的幕后戏都不避讳我,简直让我大开眼界。

  这四个人的利害冲突是这样的:一个主任,属女强人型,作风干练但性情古怪;一个正式员工,姑且唤作A,资格甚老,眼光甚高,凡人不入法眼;还有两位是处于试用阶段的员工,B和C,正在竞争惟一的上岗职位,留谁不留谁,自然是主任说了算。

  经我多天的观察,很显然,A欣赏B,才子,有学问,清高,满腹经纶,而A和B同时瞧不起C,工人出身,自学成才,最大的优点是脾气好得不得了,谦虚得不得了。逢人便称老师,见人便满脸笑容,如春风拂面。AB联手排挤C,刻薄C,但C偏偏不急不恼,仍是憨厚地笑着,谦恭着,宽宏大度,令人起敬。最后PK结果,主任留下了C,赶走了B。B临走时恨恨地说:你是要奴才不要人才。

  A因不满这次PK的结果,后来也愤然辞职,C终于憨厚地笑到最后,清除所有敌对分子,从工厂鲤鱼跳龙门,实现了自己多年来的梦想。

  记得亦舒说过一句特别在理的话:接吻可以选错对象,发脾气则不可。小孩子可以任性哭闹,耍赖,坐在地上大发雷霆,成年后便要丢弃这种陋习,学会一忍再忍。因为你有你想要的,想争取的,发脾气也必须有个底限。

  打定主意不求人,衡量一下此事不值得牺牲,当然可以冲冠一怒,摔门而去,一走了之,痛快之至。假若还要回头,尚需低头,怒气上涌前就得三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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