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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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08/04 09:46 今晚报 | ||
针对一些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老百姓长期以来反映强烈,但有关部门处理起来缺乏证据的情况,重庆市綦江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成立了专门的暗访督查组,利用密拍设备,采取暗访手段,搜集全县63个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违规定违纪行为的音像资料,作为对当事机关和人员进行处理的一个依据。 对办事群众粗暴冷漠,上班听音乐打瞌睡或是外出吃饭,自己还不察觉,可能已经 采用秘密偷拍的方式将公务人员上班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录以为证,最容易引起的一种批评,是认为此举有侵犯公务人员隐私权之嫌。去年江苏赣榆县偷拍“机关病”的做法经媒体报道后,就没少遭受这样的批评。不过在我看来,与别的一些国家相比,中国对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隐私”一直是保护得很好的,至少某领导有多少收入,有多少家产,是否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家里有没有人在经商做生意等等,一般老百姓是不知道也无从知道的。现在,在并非公务人员私人空间的公开场所偷拍他们的工作行为,虽然难免会捕捉到一些他们拿不上台面的不雅情态,但离侵犯他们的隐私权还差得远呢。 但或许正是出于某些顾虑,现在重庆綦江县的偷拍事实上比赣榆县的偷拍温和了许多:赣榆县聘请的秘密督察员主要来自社会各界,他们的偷拍一定意义上可以视为一种群众监督,同时偷拍的资料在县电视台上公开曝光,因此也可以视为一种舆论监督;綦江县成立的暗访督查组则是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下属的一个机构,其工作人员本身也是机关干部或职员,他们偷拍的资料最初只在县里不点名通报,接下来也不过是制作成光盘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实名通报,因此属于党政机关内部监督的范畴,而不具有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功能。 从本质上讲,偷拍只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手段,偷拍的目的是为了对公务人员的公务行为进行监督,原本隐私权就应当比普通人受到更多限制的公务人员,他们的隐私权因工作行为被偷拍而受到侵犯,还远未成为一种现实而迫切的危险。相反,从去年江苏赣榆县的偷拍到今年重庆綦江县的偷拍,再到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随后明确表示,全市暂不会推广綦江偷拍(他称之为“密拍”)公务员的做法,综合地看,这实在不是一个乐观的信号。 另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是:今年年初,安徽省总工会等单位耗资20万元,组织了一次历时半年、参与群众达50多万人之多的行风评议活动,结果却只公布了排名靠前、群众满意单位的名单,群众不满意单位及存在的问题则“秘不示人”,令群众大失所望。有关方面先是说公布群众不满意单位“会影响投资环境”,后来才承认不公布全部评议结果“是不想得罪有关部门”。一场轰轰烈烈的行风评议活动,最后竟然轻轻放下草草收场,那么,重庆綦江县偷拍“机关病”尽管动静不小,最后也只能停留在内部监督的层面,也就不足为怪了。 什么时候,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如果能够对公务人员形成巨大的压力,党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大约就可以告别偷拍这类不无“暧昧”的技术手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