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新闻:民间优秀书画作品评选在京启动(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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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08/22 09:11 新浪文化 | ||
八、参选办法 ● 参选办法: 1、选手要将所递交的作品另附投稿参选表格,凡参选者每人只限投作品二件,投稿由学校集体和个人均可; 2、本地区若无评选分区承办方,报名者可就近选择报名地点; 3、曾在地市级以上相关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可凭获奖证书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名参加评比。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团体,当地无评选分区的可直接参加全国总评选。 ● 活动经费: 地方活动费用:本次评选活动以不增加选手经济负担为原则,减轻参赛选手的负担,活动采用投稿形式进行初次评选,少年组30元;青年组100元;中老年组60元。全国各地贫困,偏远山区画家均免费参评(不包括团体制) 团体制的参评选手根据书法,画类的不同由相关的单位进行统一收费,团体和个人选手只能投稿两份,严禁一人多稿,一稿多投。 ● 活动进程: 投稿时间:2006年7月—2006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次评选及复选:2006年10月—2006年12月。 全国总评选:2007年1月15日—1月20日。 1、初次评选、复选: 组织者:组委会指定的各个评选活动区相关单位承办初选及复选工作。由组委会分派初选评委统一时间进行评选,各分评选区和相关单位无权利自由评选。 2、全国总评选: 组织者:全国总评选活动组委会直接负责总评的策划及执行,根据各评选分区通过的复选人员名单进行各个奖项的总评选。 九、评分细则 ● 评分细则: 1、评分标准: 绘画:要求具有创意、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内容活泼,形式多样。 书法:要求作品具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健康性。 2、评分细则: 绘画评审标准:创意(20%)、用色(25%)、构图(30%)、技巧(25%); 书法评审标准:字体架构(30%)、笔画(30%)、美观(30%)、页面整洁(10%)。 3、评委组成: ① 专家评委:全国总评选组委会专家评委委员、及面向全国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评审团。 ② 评选方式:各评选分区和全国总评选区均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评选方式,评选表一旦交出后,评委即无权改动。评委给出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选手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选手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评选名次。 ③ 为确保全国总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十、奖项设定 1、参赛选手按年龄组别、项目类别设置奖项,奖项分为: 一等奖: 名,包括证书,奖杯,由组委会为选手进行相应的宣传推广活动,出版和发行相关的资料和刊物。 二等奖: 名,包括证书,奖杯,由组委会为选手进行相应的人才交流场所及相关的人才推荐。 三等奖: 名,包括证书,奖杯。 优秀奖: 名,包括证书,奖杯。 2、优秀指导教师奖:凡获得金奖的选手,其指导教师同时获得全国优秀指导教师奖,为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3、优秀组织奖:全国组委会将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地区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经申请批准后可成为中国文化管理学会会员单位。 (其他事项): 1、 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入选作品均由组委会颁发证书,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组委会和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所有权和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其它著作权权利。 3、凡参加评选的作品均视作作者已经同意将其来稿作品的著作权和稿件所有权授予组委会和主办单位,并视为同意本次评选活动的要求。 4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 组委会权益: 1、享有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成绩、颁奖晚会以及所有评选作品的电视、广播、互联网络播放(映)权及报刊刊登权。 2、享有评选活动全过程中选手的肖像权及其作品相关使用和出版发行权。 3、享有评选活动全过程中其它权利。评选活动组委会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4、本届评选活动广告请关注各大新闻媒体。此通知请予以宣传、公告、张贴,并组织师生参评。发布网站:www.chinashow.org.cn/ ● 全国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03服务楼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民间优秀书画作品评选活动组委会收 邮编:100010 电话:010-84016006、010-84016007、010-84016126 传真:010-84016126-12 电子邮件:minjianshuhua@yahoo.com.cn 评选活动官方网站:www.chinashow.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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