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离婚”的政策悖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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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10/03 09:36 今晚报 | ||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60名教师为了逃离9个下岗名额,全部选择了离婚,而这源于区教育局一个文件——在最近一次的上岗考核当中,如果有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人的,可以不通过考核直接上岗。 到目前为止,这是我看到的第三个为了饭碗而“集体离婚”的事件。此前,重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和镇近百对夫妻集体离婚,为的就是离婚单身者“可按优惠价格购买一套 要饭碗还是要婚姻?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即便当事人心甘情愿,也不能不考虑诸多可能的不良后果。但是无论有何种不良后果,似乎也赶不上当前的生存紧要,或许说,在生存面前,婚姻就算不得是最大的问题了。同兴镇小学老师的集体离婚行为已经作了最好的注释,这也正应了鲁迅的一句话:首先是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肚子才是首要问题,否则谈何感情婚姻。 不过,在这些事件当中,离婚并不是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而是被逼无奈的“曲线自救”,“放弃”感情是为了使感情变得更深,“放弃”婚姻,是为了使婚姻变牢固。因为,只有当离婚证变成“上岗证”、“优价证”、“就业证”时,感情和婚姻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可是,婚姻不同儿戏,虽说是假离婚,在法律上仍是事实上的离婚。当人们见面时的第一句话变成“离了没有”,当婚姻变成简单的谋取生存的手段时,事情本身已透出浓浓的荒唐讽刺味来,而这些荒唐与讽刺都是决策者一手导演出来的。 应该说,决策者在制订政策时,对弱者给予政策倾斜,本意是好的。但是,政策的漏洞偏偏就出在这种倾斜上。结果带来一系列负效应,出现政策的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