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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偷的公开信及回信

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10/18 10:12   今晚报

  吃过早饭去上班,在一楼过道里,发现老李的报箱上贴着一张32开纸的公开信:“致小偷同胞的公开信”。老李是个很风趣很幽默又很会搞笑的主儿,单位里的人都叫他活宝。你看这一封公开信,光题目就让人忍俊不禁,既然是小偷,又亲切地称为同胞,没有一丝一毫批判的意思。

  看完内容,不禁笑了,原来是,老李订了好几份报,报箱就钉在一楼过道的墙壁上
。他报箱里的报纸经常不翼而飞,你说怪不?其实老李本人倒是有点怪,既然报箱上挂了锁,可从来不锁,说是嫌开锁麻烦。于是,就有人顺手牵羊了。老李说,我的报箱与不锁是我的自由,我不锁并不等于你可以拿我的报纸呀。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私人财产不得侵犯,你偷了我的报纸是犯法呀!老李又说,我称你为小偷,是因为你没得到我允许,私自拿走了我的东西,这种行为就是偷窃或者叫偷盗。之所以称你为同胞,是因为你不可能是外国大鼻子,咱们同属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很可能住在一个大院里或者更近一点住在一个门洞里,仅仅是因为你的手有点长,拿了我的报纸,我就把你开出同胞队伍,实在有点不厚道。

  老李在公开信的结尾处声明说,小偷同胞,如果你确实买不起报纸并且又喜欢读报的话也算是我的报友,那么,请你写个纸条塞到我报箱里,说明你喜欢那份报纸,我出资帮你订一份,并严格替你保密,绝不暴露你的隐私,君子一言,我以人格担保!

  读完老李的公开信,我便匆匆上班去了。谁知中午下班,却发现在老李公开信的上头空白处,有人写了一条批语,道是:老李同胞,建议你还是把信箱锁上,举手之劳嘛,不要给小偷同胞提供方便,以免引起大家不必要的猜疑!

  本来应该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小偷同胞竟然回了信。回信很短,是一张二寸来宽的纸条,贴在老李的报箱下方。信上说,老李同胞,来而不往非礼也。孔乙己有名言,窃书不为偷。何况一份报纸乎?今将报纸完璧归赵,请查收,谢谢合作!具名是一个带引号的小偷同胞。

  读完,我差点笑出声,这带引号的上偷同胞也真

幽默,过时的报纸早已失去新闻价值,形式上的完璧归赵是不能和实质上的新闻性实效性同日而语的,你归还的旧报纸,老李只能当废纸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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