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出名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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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12/15 08:53 今晚报 | ||
和出版界的朋友聊天,谈到出书难时,他不无幽默地总结了一条规律:要出书得先出名,要出名得先“出事”。回家后,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忍不住就想再多说几句。 出名、出书都无歧义,无须赘言。可这“出事”就大有讲究,不是随便出什么事都有出书价值的。依我管见,想出书的“出事”至少得有三个标准:吸引眼球,值得炒作,公众关注。 先说点旧闻。美国女兵杰西卡·林奇,原本默默无闻,可是一“出事”——伊拉克战场被俘,奇迹般被特种部队救回,一下子就成了世界名人。出名了,自然就要出书,一本《我也是一名士兵:杰西卡·林奇的故事》足足让她赚了好几百万美元。另一种出事。白宫实习生莫尼卡·莱温斯基的“名著”《莫尼卡的故事》,不仅在美国大挣稿费,还翻译成多国文字,又顺便捞了不少英镑、法郎还有人民币,饮水思源,这一切,她都要感谢与克林顿的“出事”。 再说点新闻。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张钰公布“潜规则”录像带,吸引公众眼球,这一“出事”,成了“名人”,张钰放言要当作家,手里就有一部书稿,把自己知道的都写进去了,题目已经想好,叫“我把肉体献给你”,并且还有长远打算,“我可以写书呀,我准备回湖北老家当作家出书”。(《南方周末》11月23日) 这世上的事都有诀窍,只要细心琢磨,得了门道,就能事半功倍。出书也是这样,有人老喊“出书难”,那是你笨,你出点“事”试试?不过,平民百姓,就是“出事”也很难出名,因而你要“出事”,就得出得奇,出得邪门,譬如像莱温斯基傍上克林顿。 当然,为出书而“出事”,毕竟是旁门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