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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吃请何时不再“敏感”

http://cul.book.sina.com.cn 2007/02/12 10:56   今晚报

  针对近年来各地不断升级的公务腐败之风,辽宁省政协委员韩武在政协辽宁省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公务接待应推行实名制,参与公务接待的主客双方都如实在全国统一格式的“公务接待单”上签名,同时各级政府应把公务接待的次数、范围、事由、费用等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以便社会公众对公务接待进行监督。

  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公务接待存在大量浪费和腐败现象,这是近年来一个备受关注的
严重问题。一组被反复引用的数据显示,全国公务接待中仅公款宴请一项,1990年花费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高达2000亿!去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请”等原则,但具体到各个地方和部门,仍然有待于就公务接待制定更加详尽的、刚性的规范。在此背景下,韩武委员建议公务接待实行实名制,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然而,公务接待实名制要从纸上的建议变为可操作的制度措施,谈何容易?且不说将公务接待的次数、范围、事由、费用等事项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必将遭到某些滥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单位和人员的抵制,就是有关部门要准确收集每一次公务接待的范围、事由、费用等信息,也会遇到各种技术层面或非技术层面的困难。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是,湖北武汉市2005年底进行规范公务接待试点改革,去年10月开始在全市党政机关统一推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制度。武汉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承认,考虑到“公示内容比较敏感”,只要求将公款吃请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满足单位群众的知情权,而不向全社会公示。

  说到底,公务接待特别是公款吃请中屡见不鲜的超范围、超标准、铺张浪费现象,并不是一件“吃吃喝喝不算什么,反正没装进个人腰包”的小事,而是与某些群体或个人的利益有着密切关系的大问题。对公务接待进行改革,必然会触及这些群体或个人的既得利益,所以注定会十分“敏感”。当下之计,先将公务接待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实名”、公开,或许是一种务实的做法。有了公开的第一步,就有可能逐渐改变“敏感”的状态,提高公开的层次和水平。比如,今年公开的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要目,明年可能就会细化到某领导某天在某饭店接待了哪些人,花了多少钱,下一步,就可以要求公开到某领导某次接待点了哪些菜、是不是超标、要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等等。

  改革是对原有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很多改革都是难免于“敏感”的,因此有必要适当考虑相关利益者的承受能力。但是,这并不是说改革只能在“敏感”的地方止步不前,相反,改革天然地具有为“敏感”祛魅的功能,它可以逐步将一些原本“敏感”的东西改变成正常的存在。每一项改革措施,都是对改革“敏感性”的一种考验,随着改革的推进,相关利益者的承受能力有望不断提高,他们对于改革措施的“敏感度”有望不断下降,改革面临的阻力就会越来越小。

  什么时候,公务接待、公款用餐变得不再“敏感”,而可以大大方方地“实名”、公开了,我们离建立公共财政公开制度和现代财政预算制度的目标也就不远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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