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喝时代:深圳 为什么把妓女嫖客曝光在大街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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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12/01 11:42 新浪文化 | ||
作者:斑兜兰 11月29日,深圳市福田区警方分别在上沙下沙、沙嘴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百名皮条客、妈咪、站街招嫖女、嫖客等涉黄人员被公开处理。 50名涉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被全副武装的民警押解到现场。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 福田警方统计,11月25日、26日、27日,警方共出动了3000人次警力,连续开展三次集中统一 扫黄没什么错,偶不反对。看看这场面,这气势,这威风,这哪是扫黄啊,这是在打击违法的同时公然地挑衅法律。我国有一个宪法,说保护公民的人格权,刑事诉讼法也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也不允许公民旁听。最高法院曾三令五申,禁止游街示众。甚至罪至死刑的罪犯,也不允许。可为什么要这样大张旗鼓的暴露个人隐私?也许要感谢人家,因为并没有 “插牌游街”,而且还发给一个口罩,够仁义的吧。 不知他们有没有细心到让未成年的小姐回避,不知在三千警力打击下这里有没有无辜,不知这光天化日之下的“正义”之举会不会一下子摧毁她们改过自新、继续做人的信念。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实验区,理应推出新鲜的经验,如果三天五天都没有新鲜的经验推出,那让人面子上多过不去呀。特区嘛,特是本色。 看了这新鲜的经验我很受启发。我的两只宠物龟最近发生了奸情,虽然没现场缴获嫖资,但一只公然爬到另一只背上去,履教不改。这事不能容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决定学习深圳经验,把它们曝光,出动三千人次,连续开展三次集中行动。我想,如果它们没有意识,那它们已经死了,如果它们有意识,那它们就疯了。两种结果对我都很有益,死的可以蒸吃,疯的可以煮吃。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卑鄙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