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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喝时代:妻子该不该雇侦探偷拍丈夫嫖娼录像

http://cul.book.sina.com.cn 2006/12/26 11:35   羊城晚报

  毕文章

  一位丈夫嫖娼,他的妻子雇佣私家侦探拍下了丈夫嫖娼的全过程,并且用录像带作为证据来举报卖淫嫖娼行为。有很多人都以为这样做是大快人心的正义之举,应该受到表扬。其实不然。我郑重地告诉大家,这样做虽然合乎情理,但是却违犯了法律。

  《现代金报》12月25日报道:慈溪有一个装修气派的休闲会所,叫“

  圣地雅阁”,对外打的招牌是“推拿按摩”。然而,慈溪本地一少妇的丈夫因多次到此处寻欢,最终导致离婚。少妇一怒之下,请来私家侦探到该会所,并偷拍了两盘录像带,人们这才发现这里原来是一个色情服务场所。少妇在拿到证据后,马上向本报反映情况,本报记者对该处进行了暗访,并向警方报案。慈溪警方强力出击,将这个淫窝一举捣毁。

  这名少妇就是鲁女士,据她介绍,她在和丈夫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就是因为这些藏污纳垢的场所,才让她苦心经营的幸福家庭最终破碎。她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圣地雅阁休闲会所”提供色情服务的事实,但是由于没有证据,举报一直没有结果。12月中旬,鲁女士不惜重金,聘请了两名“私家侦探”,到“圣地雅阁休闲会所”偷拍了这两盘录像带,于是给本报写了这么一封举报信。记者经过实地调查以后报警。慈溪市公安局政委余爱忠在看完了记者提供的录像资料后,当即决定,调集浒山中心派出所、治安大队和局里正在集中培训的警力,连夜端掉了这个卖淫嫖娼窝点。

  毋庸讳言,鲁女士这样做的本意是无可非议的,她的目的是为了端掉这个卖淫嫖娼犯罪的窝点。但是,她利用偷拍手段获取证据举报不合乎法律规定,从司法实践来讲,“私家侦探”取得的证据目前还不能做诉讼证据使用,因为它不仅违反了证据的合法性,还可能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鲁女士请“私家侦探”的偷拍行为,虽然她的动机是用来

维权的,但是在法律上已经造成违法,由于法律规定空白,只能说她的行为是“非法的正义”。另外,今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偷拍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公民在使用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公民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应该受到肯定和表彰。然而,我们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绝对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鲁女士的教训太深刻啦,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汲取啊。要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情,我们只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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