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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喝时代:老师嫖宿女学生反遭敲诈不是笑话

http://cul.book.sina.com.cn 2007/01/12 12:09   羊城晚报

  毕文章

  近日,哈尔滨市郊县发生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对情侣,女的是一名卖淫女,受害人竟然就是她昔日的老师。学生敲诈老师,竟然始于两人之间的那笔肮脏的性交易……(《哈尔滨日报》1月11日)

  被害人刘某今年39岁,是某中学的语文老师。2006年8月的一个夜晚,刘某参加同学聚会,多喝

  了几杯,有点醉。结束后,两个上学时最要好的同学又邀请他去了一个洗浴中心洗澡、按摩。也许是酒精作怪,刘某面对年轻貌美的按摩小姐,手脚开始不安分起来。然而非常巧合的是,这个小姐竟然是刘某十年前教过的女学生赵某。可是,令赵某没有想到的是,老师根本没有认出她,而是不断地动手动脚、口出污言秽语,言行甚至比其他嫖客更加不堪。赵某例行公事般应付完刘某,对老师曾经有过的美好情感和崇敬心理,顿时化为泡影,内心充满了憎恶与鄙夷,一种强烈的报复心理渐渐滋生。于是赵某找到自己的男朋友宋某,提议“整刘某一下”。从此以后,刘老师被整得寝食难安、苦不堪言,被逼无奈,只好向警方求救。

  刘老师平时温文儒雅,谈吐得当,执教十几年来不论在课堂上还是课余活动时,他都是最受学生欢迎和尊敬的老师,在学校里同级教师中也是重点培养的骨干之一。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他“一失足成千古恨”,酒后无德,竟然作出了嫖娼的丑恶勾当。玷污了“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光荣称号,有损为人师表的光辉形象。令人非常痛心的是他在遭到敲诈的时候,采取了委曲求全的态度,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由于他没有及时报警,害了自己,也害了赵某和宋某。

  老师嫖宿自己教过的女学生,并且遭到了敲诈勒索,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啊。可是,我们面对这样的事情,能够笑出来吗?刘老师的沉痛教训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时时刻刻牢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内容,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我想,刘老师如果不是在酒精的麻醉下,在那样充满诱惑的特定环境里,也许十有八九不会作出这样令人不齿的丑事来。因此,我奉劝朋友们,一定不要饮酒过量,尤其是不能酒后到那些有色情服务的地方去“潇洒”。免得像刘老师一样身败名裂,把肠子都悔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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