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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讲述:那时年少 我曾和陌生男子在闺房偷欢

http://cul.book.sina.com.cn 2007/02/01 15:40   武汉晨报

  寂寞陷阱

  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很孤独。爸爸妈妈都在忙夜市的生意,晚上空荡荡的房子就剩我一个。我迷上了电话交友,两个同时打进电话的男女可以聊天,很快我就上了瘾。

  我在那里遇到一个男子,在电话里很聊得来,就和他见了面。他又介绍我认识了他的
一个朋友。那个男孩叫聪仔。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聪仔就说要带我去看电影。我好奇地跟着他走,反正我回去也是一个人。

  他带我去的那家小影院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霉味儿。昏暗的灯光下,可以隐约看到暧昧的男女重叠在一起。聪仔要了情侣包厢。我说放的什么片子啊,质量看上去并不好,声音也不清楚。聪仔说,你真可爱。然后,手就在我身上摸。我很紧张,很快又觉得舒服放松。他揽着我的姿势真好,我家人都不这样。片子的镜头不堪入目,我缩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怀里,彼此取暖。

  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不敢回家。我对聪仔说,回去肯定又要挨打挨骂,你带我走吧。他就带我去了小旅馆。

  那一夜,他对我做过的事,我当时很害怕,却也不懂拒绝。没有人教过我,也没有人告诉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成年之后,我在报纸和杂志上找到了一个词记录那一夜,猥亵。我后来去查了字典,这两个字的意思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然后我又去看了法律书。对未成熟少年的

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么严重的事情,我当时竟一点也不觉得反感。反而觉得温暖,甚至产生了一种依赖的亲切感。

  天亮了,聪仔送我回家。爸爸看到我的第一句话,不是问我有没有受到伤害,而是问我去了哪里?然后就打我。一边打一边骂,所有的街坊邻居都听到了吧。打够了,骂够了,他们也没有继续追问,又去忙他们的事。

  我给聪仔打CALL机。告诉他,我很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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