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出错 被害人成“杀人犯” |
---|
http://cul.sina.com.cn 2006/06/27 11:49 新浪文化 |
一起同学纠纷中,酉阳县一中高三学生龚毅被人乱刀砍死。可当该案审判结束后,接到法院判决书的龚家人却大惑不解,自己已故的儿子龚毅,竟被扣上了"故意杀人罪"的帽子。记者前日从四中院了解到,该院已重新下发了修订后的裁定书。 2005年8月25日晚,酉阳一中高三学生王力新因与龚毅的女朋友付某发生矛盾,被龚毅喊人教训了一顿。王力新怀恨在心,找上朋友冉涛波,要对龚毅进行报复,29日晚砍死了龚。 王力新、冉涛波二人逃逸后,于9月6日到酉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后二人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据死者龚毅的父亲龚维礼介绍,今年3月下旬,他家收到来自法院对儿子被害一案的判决书,法院竟把他儿子写成杀人犯。 三个月来,龚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给"自己儿子平反",但一直没得到满意的说法。 前天,负责审理此案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侯讯告诉记者,判决书里出现的情况,只是工作人员在打字和校对过程中,一时失误造成的。他称:"根据高院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我们已经给龚家重新发了裁定书,予以更正。" 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