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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老外的奇谈怪论:他们对中国一知半解

http://www.sina.com.cn 2004/03/16 10:41   北京文学

  一位中国学者到瑞典隆德大学讲《中国文化与中国电影》,经常听他的课的是四位洋学生,这“四大金刚”都在中国呆过,对中国国情一知半解,经常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为什么焦裕禄说他是老贫农的儿子,他想继承人家的遗产吗?为什么孔繁森对司机说起自己老婆的时候,不说“我太太”,而说“你嫂子”?革命芭蕾舞剧让漂亮的大腿与野蛮的刀枪共舞,它在表现性与暴力的和谐吗?……在这些奇谈怪论的围攻下,中国学者孤军苦战,以口舌为刀枪,以脸皮为盾甲,使尽全身解数,时而节节败退,时而小有斩获……等待他的是
凯旋还是败北?闭卷沉思,答案自得。本刊自2004年第3期起将连续刊载妙趣横生、充满中西方文化碰撞的《中西风马牛:欧洲讲学启示录》一文,敬请关注。--《北京文学》编辑部

  作者:吴迪

  我在国内教老外的时候,轻松自在,学生们能听懂我的话就不错了,没有功力跟我抬杠。上课时,他们都挺规矩,除了往我嘴里塞巧克力,往讲台上扔橘子之外,还没有太出格的地方。就算他们想出格,也找不着我———一下课,我就开溜,不让他们占便宜跟我练口语。

  这一次到瑞典,有三大不同,第一是语言能力不同。我讲的是《中国文化与中国电影》,选这门课的都是搞中国学的,他们都在中国呆过,少则三五年,多则七八年。汉语水平十分了得,个个都可以到中国的电视台上侃大山。除了某些发音有点怪,个别的方言口语需要用英文解释之外,一般交流毫无困难。交流是抬杠的本钱,这些家伙特别热爱抬杠。抬杠的原因千奇百怪,抬杠的范围无远弗届。你以为他们在中国呆过,应该了解中国,其实大谬不然。根据我的经验,在中国呆的时间越长,提的问题越古怪,抬杠捣蛋越拿手。这并不是说在中国呆得短的就不抬杠,他们也抬,不过集中在词语和常识方面。

  第二是教学方式不同。在国内我站在前头,学生坐在下面,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讲。在这里,讲台只是摆设,黑板(其实是白板、用炭素笔),基本不用。讲课的和听课的不分尊卑,围桌而坐。不管是谁,只要他想,就可以跑到前面去,像海德尔公园的政客一样发表演说,或者拿起炭素笔在白板上写写画画。这种教学方式打破了师生界限,使学生有了极大的自由。听课的可以吃东西,可以随时出去喝咖啡,可以把腿翘到桌子上,还可以坐到桌子上———如果他愿意的话。

  第三是学习目的不同。在国内老外们听课的目的高度一致———学中文、练口语。到了这里,老外们的目的五花八门,有的是为拿学位挣学分,有的是想看电影,有的是想扩大知识面,有的是想出风头,发议论,显摆自己的无所不知。

  下面介绍我的学生———索菲娅、托马斯、费米和魏安妮。

  索菲娅上高中时就开始学中文,一上东亚系就成了高材生,大学二年就被送到北大,一年后回隆德大学,拿下了中国学学士。在北京上学的时候,她是中戏小礼堂、电影学院的常客,什么实验话剧呀、独立电影呀,她不分良莠装了满脑袋。画家村、潘家园、秀水街也是她常去的地方,那些假画、文物赝品、廉价服装花了她不少冤枉钱。一到暑假,她就背着手提电脑,穿着牛仔装走南闯北,几乎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欧洲女人事事不让须眉,索菲娅更甚,非但不让,还常常以女性主义自居,找机会向男权叫板。

  至少从身高上讲,索菲娅有跟亚洲男人叫板的资格。北欧女人个子都很高,报载,挪威的女人平均身高一米六九。在隆德的街上,随处都可以遇到一米七以上的女人。我身高一米七五,索菲娅比我矮一厘米,可她一站起来,我就比她矮一截———她穿着高跟鞋。在我的印象里,高女人没几个长得漂亮的,北欧女人证明这是个严重错误。索菲娅就是一个美女,金发碧眼,弯眉高鼻,白颈红唇,唯一的缺点是嘴大,比美国影星大嘴朱丽娅·罗伯茨还大。我估计,如果以葛优式的樱桃小嘴与她接吻,至少得横移三次才能全面接触。

  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学中文。她字正腔圆地回答:“好玩。”中学的时候,她喜欢画画,人家告诉她,每一个汉字都是一幅画,于是她突发奇想———学中文。直到现在,她还常把汉字当作画,画在手指甲上,画在圆领衫上,画在笔记本上。就人生观而言,她是个好玩主义者,王小波提倡“有趣”,她热爱“好玩”。她念博士是为了好玩,学中文是为了好玩,选修这门课也是为了好玩,上课捣蛋也是出于好玩。

  说到捣蛋不能不提到托马斯,比起这位红头发的德国佬来,索菲娅只能算是小小巫。托马斯的捣蛋主要是为了显摆。他的显摆颇具韬略,上课伊始,沉默不语,冷静得像条黄瓜。翻翻本子,看看窗外,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或者在小黑本上记点什么,只是偶尔插上一两句无关痛痒的话。等到别人吵累了,他才慢吞吞地站起来,走到讲台前面,扶扶眼镜,在黑板上写上几个字,一边用炭素笔敲打着黑板,一边口沫四溅地发表惊世骇俗的演说。这家伙博闻强记,思维敏捷,辩才无碍,且中文极好,后者要归功于他的妻子———一位台湾籍的女博士。托马斯的译作大部分是在她的帮助下完成的。

  一般来讲,西方汉学界的男士们都要娶个中国太太,女士们都要找个中国先生,为的是随时可以增进他们的语言文化。换言之,洋人要想在汉学界混出个头脸来,就必须在婚姻上变成一个功利主义者,为专业而求偶,为语言而结婚,也就是说,他们嫁娶的不是人,而是语言文化。

  据说,到瑞典之前,托马斯刚与他的太太离婚。据我推测,那位女同胞恐怕是受不了他的怪癖———四处游走和吹毛求疵。东亚系的教授罗伯特告诉我,托马斯是个拖着书箱到处走的游方僧。他在台湾、新西兰、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波兰、意大利、英国、法国的大学里都教过书,教的课目五花八门,汉语、中国政治史、中国思想史、中苏外交史、现代亚洲政治、法国大革命与中国文化大革命比较研究,等等。教得最多的是汉语。无论什么大学,他顶多干上两年就拖着书箱走人。我怀疑他有吉普赛血统,可他说,他是纯种亚利安人,证明是第三帝国时代,他的祖上经过了亲卫军严格的血统检查。这种证明并不能打消我的怀疑,因为亚利安人的典型体征是窄额宽肩,黄发碧眼,身材高大。托马斯除了眼睛靠点谱之外,其他三项———毛发、肩宽、身高———全不合亲卫队的标准。

  就说毛发吧,托马斯长着一脑袋红头发,乍看上去像热带雨林一般密不透风,往上细瞧,“热带雨林”渐渐变成了“三北防护林”,越往上头发越稀薄,到了头顶处“防护林”几乎只剩下了“一棵树”。但是他的胡子毫不含糊,从上唇到下巴,从鬓角到喉结,密密扎扎,枝繁叶茂,带着卷,乱蓬蓬,纵横驰骋。如果不是锁骨拦着,恐怕一直要驰骋到肚脐眼。他很为自己的胡子自豪,说,只要把他的胡子染一染,人们就会把他当成马克思。可惜,他的眉毛却让人想到勃列日涅夫。据说,勃氏长着两道浓眉,而托马斯的眉毛除了颜色之外,跟勃氏一样,粗且浓,趴在前额上,像两株沙地柏。眉毛对胡子的背叛,使托马斯对勃氏颇多恶评。他给大家讲过一个苏联的政治笑话———老师问学生,斯大林时代与勃列日涅夫时代有什么不同?学生答:勃列日涅夫把斯大林的胡子搬到了的自己前额上。托马斯认为,勃氏是二十世纪各国首脑中最爱虚荣的家伙,最有力的证据就是他在五年内给自己颁发了三枚列宁勋章,临死前还出了一本小说集。

  仅凭毛发的颜色,托马斯也不好算做亚利安人,何况他的肩膀并不比我宽,个子又比我矮一头,苏格兰的红发、亚洲人的肩膀、一米六六的身高居然自称是亚利安的后裔,我真怀疑希姆莱的亲卫队给他的先人开了后门。

  托马斯比我矮一头,而我又比高大的瑞典人矮一头。可想而知,在瑞典人面前他只能是个“侏儒”。但是这位“侏儒”体形尚可,唯一的缺点是两臂过长。这让我想起了刘备———当年,赵云在曹操的千军万马中单骑救主,杀死曹将五十余员。长坂桥下,赵云与主公刘备重逢,他把怀中的阿斗递给主公。刘备来了一句:“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将阿斗掷于地。赵云赶忙从地上抱起阿斗,感动得涕泗横流:“云虽肝脑涂地,不能报也。”其实,刘备不过是作秀———他的胳臂特长,并没把阿斗摔着。可惜,托马斯的长臂在救儿子上派不上用场———他根本就没有子嗣。

  幸亏没有子嗣,要不然,谬种流传,世界上又会多出几个吹毛求疵的家伙。托马斯的问题常常是挑衅———“毛泽东说,人天天要洗脸,中国人为什么从来不给心灵洗脸?”“你把知识分子分四种,迎合的,反抗的,变通的,往上爬的,你算哪一种?”“发达国家的电影都分级,你们连分级都没有,怎么能说走向了世界?”上课的时候,他经常这样吹毛求疵。关于后一个问题,我回答他:“分级并不是走向世界的唯一标准。中国的电影管理有自己的特色。”他马上反驳:“你所说的特色其实就是思想管制!”说这话的时候,托马斯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我发现,他的鼻头也是红的,而眼睛却是绿色的。这又让我想起了孙悟空。看看他的那件豹斑外衣,我更加确信这个比喻极其贴切。此兄要是演那个孙猴子,基本不用化妆。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把他不离手的小本本换成金箍棒。他手里总是拿着一个小本本,时不时打开,记点什么。这个小本本里面什么都有,每当托马斯跟谁辩论的时候,都要打开他的小本本,而且只要一翻开,就会出语惊人。

  我翻过他的小本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各种蟹形文字,除了一些阿拉伯数字之外,我什么也看不懂。托马斯有好多小本本,外观都一样,黑皮、硬壳。这些本本证明他的学问。此公的学问极其庞杂,有时候,好像他什么都知道,精细得让你吃惊;有时,他又似乎缺少常识,在基本问题上跟你抬杠。他是个多血质的人,一抬起杠来就不管不顾,简直像个疯子,全无学者风度。据说,文革中,钱钟书为了保护太太杨绛女士,也曾不管不顾,居然向革命派邻居挥起了老拳。因此,我也不太嗔怪这位老兄。但是我有点为他可惜———如果他像钱钟书那样专攻某一学科,其著作不会亚于《谈艺录》《管锥编》。

  这个狂人出生在西德慕尼黑,青年时代受文革影响,向往社会主义,想到中国学汉语,正赶上多事的1975,他等不及了,跑到台湾学了两年,又转到大陆学了三年。学成回国,一边教德国人汉语,一边拿博士学位。因为博士论文是中苏关系,于是跑到了苏联学俄语,学会了也待烦了,在东欧转了一年之后,重新投入资本主义怀抱,到了美国。在美国转了一年半,才回来做博士论文,做了半截,觉得有问题,又跑到中国,两年之后回德,拿下博士学位后就满世界转悠。

  费米上课时喜欢往嘴里扔口香糖,经常跑出去喝免费咖啡,还时不时地把椅子拉到离桌子老远的地方,把大腿翘到二腿上。据我观察,他之所以不断地吃口香糖、喝咖啡,是为了缓解烟瘾———瑞典不允许在建筑物里吸烟,下课的时候,学生们常跑到楼门口吸烟,费米是其中的常客。把椅子拉远,是因为他身高两米,一双长腿放在桌子底下不舒服。中国人喜欢高个,可费米不喜欢。他解释说,高个在体育上才有用处,在学术界不但没用反而有害。为什么呢?因为搞学术比的不是体力和技巧,而是比活得长短。同一个专业,你活得长,把同辈同行全熬死了,你就是这个行当里的权威,比如瑞典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中文评委马悦然就是一个例子。上帝是公平的,并不因为你长得高而给你一个格外坚强的心脏。在心脏条件同样的情况下,高个的心脏负担重,容易早死,矮个就占了便宜。他还把这个歪论推而广之,他认为,如果毛泽东的个子与邓小平换一下,那么中国历史就会改变,我和他的命运也会随之改变———我不会到瑞典,他也不会对中国传媒,尤其是中国电影情有独钟。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俩正在楼外的草地上,他抽着烟,我嚼着他的口香糖,微风吹着他椒盐色的头发,他眯起灰眼睛,深情地回忆起中国电影。更准确地说,是中国女演员李秀明对他的影响———他父亲是负责东南亚事务的外交官,他的一家也就跟着他老爸在越南、日本、中国、韩国、印尼转悠。小时候他在越南,他现在能说越语。后来,他老爸调到日本,他又学会了日语;再后来到了中国,他又学会了汉语。有一天,他父亲带着他去看《春苗》,演田春苗的李秀明把他深深地吸引住了,他从此成了李秀明的追星族。可是,这个“星”一闪而逝。1984年他到上海学中文,拿着相机跑上影厂找李秀明。人家告诉他,《春苗》是“阴谋电影”,李秀明被怀疑是“四人帮”的人,现在没人再敢请她演电影了。这个事对他刺激很大,使他决心研究中国电影。可是,瑞典大学里没有中国电影这门课,更没有相关学位。他只好转到中国学,把包括电影的中国传媒当作他的主攻方向。

  说到这儿,我请他说几个中国女演员的名字,他一口气数出李秀明、秦怡、上官云珠、白杨、陈冲、巩俐、刘晓庆等一大堆女明星的名字。我问他是否打算娶个中国演员做太太。他的脸红了,说:“虽然我现在与一个日本女人同居,但是如果有一个中国女演员愿意嫁给我,我会马上跟她拜拜。”他又点了一支烟,猛抽了一口,不好意思地说:“可是,我怕中国女人嫌我个子太高。柱子(那个与他同居的日本女人)老说我白长了这么一个大个。”

  魏安妮是我在教堂认识的,那时我刚到瑞典,想练练听力,听说教堂的讲解员讲英文,就跑了去。那天是周末,教堂门口挤着一群外国游客,我跟着他们一块进去,一位身材适中,相貌平平的青年女性迎了过来,很礼貌地用英文问:“请问,你们是否需要我来讲解?你们想听哪种语言?”游客们要求用西班牙语,我听不懂,只好独自在大厅里转悠。转了将近一个小时,觉得实在无聊,正要从侧门出去,后面有人说话:“我能够为你做点什么?”原来是那个讲解员,她把西班牙游客送走了,要专门为我服务。我当时感动得浑身发热,不知所措,傻子似地跟着她,从正厅走到侧厅,从地上走到地下。由于太感动了,加上我对她讲的宗教人物和圣经故事一无所知,所以,我真正听懂的只有一句———“谢谢光临,再见。”她肯定以为我都听懂了,因为我不断地点头,不断“呀呀呀”地应承。

  以后去教堂,我最大的愿望就是遇到的是别的讲解员,如果是她值班,我就逃之夭夭。因为我担心她问我:“你怎么又来了,你不是听懂了吗?”逃了第二次之后,我觉得自己很好笑:你这是干什么呢?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学英语重要?想通之后,还给自己编了几句英语:“我其实没听懂你的讲解,想再来听听,请你讲慢一点。”可是,等我鼓足勇气进了教堂之后,却再也见不到她了。就这样,我在教堂里转了半个多月,终于大体听懂了讲解员的讲解。听懂之后,我就赶紧想别的办法学英文。想来想去,想到了贴广告———这里的广告事业非常发达,大学的各个教学楼里都有广告栏,上面贴着五花八门的自制广告,买卖自行车的,买卖家具、电器的,寻找异性朋友的,结伴到欧洲旅行的,求租房子的……我贴了一个交换语言的广告,第三天有个女人给我打电话,她在电话里轮番用英文和中文介绍自己:“我叫魏安妮,想跟你交换语言。你是中国人吗?会说普通话吗?下周一下午两点钟在我家里见面好吗?我的家就在教堂后面从左数第二条街上,一座三层楼,门前有两个狮子,石头做的,不吃人。我从中国带回来的。”

  那两个石狮子其实只有拳头大小,一边一个蹲在两个水泥门柱上.我刚想按门铃,一条黑色的大狗狂吠着从小楼后面奔过来,我吓得一下子蹿到马路对面。小楼的门开了,一位女士跑了出来,喝住那条狗,打开院门。我还是不敢进去,直到她拉住狗脖子上的皮项圈。进了院门,我们俩黑眼对灰眼看了一会儿,“哈哈哈”,一齐大笑———原来是你!我们在教堂见过。

  她把我领进客厅,让我坐,问我喝什么。然后一边倒茶一边用英文自我介绍:“我叫魏安妮,正在念中国学博士。”

  “那你为什么在教堂工作?”

  “因为我是教堂唱诗班的,教堂的讲解员病了,我替她。”

  这时候,我才有心情观察她的长相。她长得有点像《罗丹的情人》里面的女主角阿黛尔,只可惜脸比阿黛尔长,鼻子、眼睛都比她大,下巴有点翘,鼻子附近还有些雀斑。这样一来,她的相貌就从漂亮变成了不漂亮。另外,她的身上没有任何装饰———耳朵上没有耳环,连孔都没有,眉毛好像也没修过,淡得像没有一样。手指甲上没有涂油,如果你说她是修女,我肯定信。

  盯住女人使劲看可不太好。所以我赶紧收心敛性,跟她谈正事———交换语言。我建议,我用英文,她用中文作一下自我介绍。介绍完了,我不得不承认,她的中文比我的英文好。不过,她的发音有点怪,跟所有的老外一样,主要问题出在四声上。“我在中国学习过五年,成都二年,广州三年。”这句话让她一说就成了:“窝载中果靴习过屋碾,成堵二碾,光咒三碾。”所以,我的任务就是纠正她的发音,而她的任务就是跟我说日常英语。要命的是,她说的英文是瑞典味的,我越努力,越刻苦,练得越多,就离地道的英语越远。一旦跟英、美、加拿大人说话,还是像二傻子一样。等我意识到这种交换语言对我是不公平的时候,已经为时太晚。有一次开国际会议,一个老美恭维我:“对不起,你的瑞典英文我听不太懂。”

  魏安妮出身书香门第,从她的父母到祖父母,到祖父母之祖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她从小就在书堆里长大,读书是她的最大乐趣。她的家给我的最深的印象就是书———整整一层楼,所有的房间里全是高至天花板的书架,有两间屋子的书架不是靠墙而立,而是一个紧挨一个,书架是钢铁之躯,下面装着轨道和轮子,要想移开必须摇动书架侧面的不锈钢摇把。在这书海里徜徉,我不禁想起李泽厚的名言:天下已经有了这么多书,我何必再添它一本两本?我把这个感想告诉魏安妮,她惊讶地眨巴着灰眼睛反问我:“如果不写书,活着干什么呢?”

  在她看来,人生除了读书做学问,念博士当教授,授道解惑,著书立说之外,没有别的可为。跟这个书呆子在一块你也休想谈别的。有趣的是,这个呆子不但是个素食主义者,而且是个“环境保护主义”的忠实信奉者。她不抽烟、不喝酒、不用塑料袋、不穿化纤制品、在城里不乘汽车,五公里之内步行,五公里之外或骑车,或滑旱冰。她滑旱冰的技术相当高超,可以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行自如。滑旱冰上学在我看来是个奇观,而在瑞典则是大众文化。

  如果说,索菲娅上课捣蛋是为了好玩,托马斯上课捣蛋是为了出风头,那么魏安妮则是出于对知识的渴望,对真理的追求。我这么说似乎太严肃,太正经,这年头,一旦正经八百说出来的话就没有几个人信。不信很正常,刚开始我也不信。后来跟她深谈了几次,又读了她的作业才慢慢相信了这一点。我对此双手赞成。但是,她的渴望和追求对我来说是个头疼的事。她的问题常常涉及到别的专业或学科,比如,你讲的是《孔繁森》,可她突然把话题扯到社会统计学上去,告诉你,电影里叫孔书记的82人次,叫孔市长的19人次。你讲《混在北京》,她却想起了中国社会的管理系统,还要进行苏联与东欧的比较。这种离题万里的追求,弄得我哭笑不得。

  这“四大金刚”,使我的课堂变成了奇谈怪论的集装箱,刀光剑影的辩论场,他们破坏了课堂秩序,打乱了教学计划,让我捉襟见肘,穷于应付。我能坚持下来,全凭出国之前自订的“三个坚持”———坚持挣到最后一个克朗,以增加国家的外汇储备;坚持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坚持宽容宽和宽松的心态,表面上接受一切对中国文化,主要是中国电影的正确批评。(责任编辑杨晓升 白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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